2018年5月11日,美国移民局颁布新规,从2018年8月9日起,持 F, J, 或者M签证的外国留学生、访问学者以及他们的家属,在结束课程、学业、访问活动以及I-94过期后的第二天,如果未能继续维持有效的留美身份,会被认为是开始积攒Unlawful Presence (非法存在) 而不是之前的Out of Status (没有合法非移民身份);而积攒 “Unlawful presence”(非法存在)时间单次入境累积至180天以上一年以下并离开美国者不得再次被接纳或重新入境美国三年,累计超过一年的“Unlawful Presence”(非法存在)将被禁止进入美国十年。
Unlawful Presence 和 Out of Status 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Unlawful Presence” 是一个特有的名词 (term of art)是指任何非公民在未经检查的情况下进入美国或者超出授权居住的时间,而超出的时间将被视为积攒 “Unlawful Presence” (非法存在)。 Out of Status (没有合法非移民身份)是指任何人在非移民身份中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要求,比如,留学生在未获得OPT 或是CPT期间以任何方式工作都将被认证为 Out of Status (没有合法非移民身份)。根据之前的法律,如果留学生或是访问学者只有在超出I-94规定的逗留时间后,移民法官才会认定此人开始积攒 “Unlawful Presence” (非法存在)或是USCIS对他或她的身份做出了决定后此留学生或是访问学者才开始积攒“Unlawful Presence”(非法存在)时间。而新法规将更严苛的定义“Unlawful Presence”(非法存在)。
新法规详情:
自2018年8月9日起(包括8月9日当天),未能继续保留其逗留身份的F、J和M签证持有人的非法逗留时间将在以下情况下开始累积,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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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他们的学业或经授权的工作结束之日起,或自他们加入未经授权的工作之日起; 【谷律师解读:这种情况之前会被认定为Out of Status (没有合法非移民身份),现在则被定位为积攒 “Unlawful Presence” (非法存在),这将会对在学生签证期间自主创业并工作的人带来巨大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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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他们的学业或项目 (OPT) 完成之日起,包括任何经授权的实践培训(OPT)以及任何经授权的宽限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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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I-94允许停留日过期起;【谷律师解读:这也是之前会被认定为Out of Status (没有合法非移民身份)而现在被定位为积攒 “Unlawful Presence” (非法存在)的情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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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移民法官或在某些情况下,移民上诉委员会(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 )发布驱逐或移除命令起(无论是否决定上诉)。
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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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查询或咨询律师您是否已经触及了美国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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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检查I-94以及I-20: https://i94.cbp.dhs.gov/I94/#/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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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F-1或是J-1期间,是否有过收入,包括为公司工作或者自己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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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身份转换期间因种种原因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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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触犯了新规定,可以通过律师申请 Waiver: 如果waiver申请人是美国公民的配偶或子女或绿卡持有者的配偶或子女,当签证申请人可证明“三年或十年” Bar(限制入境)给申请人的公民或永久居民配偶或父母造成“极度困难”。【谷律师解读: 对“移民的困难”并不是申请的一个因素,对“移民子女的困难”也不是一个因素(即使孩子是美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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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法律正式实施之前提前规划在美国身份,包括转换身份尽早递交140和I-485(或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等。
(PS: USCIS接受针对此项政策备忘录的评论。公众评论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6月11日。)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联系谷律师: owen.gu@hooyo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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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驻加拿大温哥华、中国沈阳和巴西里约热内卢的前领事馆官员,吕思齐律师于2017年6月26日正式加盟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
在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吕思齐律师专长于领事处理程序案件(Consular Processing)和商业拓展。吕思齐律师还在TN类签证、E类签证、海关行政诉讼(货币没收,延期检验),以及海外金融合规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加入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之前,吕思齐律师曾在美国国务院作为中文和葡萄牙语外交官工作多年。他先后担任过美国驻加拿大温哥华、中国沈阳和巴西里约热内卢的领事馆官员,处理过30,000多件的签证案件,并且在海外领事事务相关的各个部门都曾工作过(欺诈预防、移民签证、非移民签证、美国公民服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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