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去年7月曾經報道,移民局的地方辦公室將不再發放臨時工作許可 , 並且移民局承諾所有提交的EAD申請都將在90天內完成審理。但是,聯邦法案也規定,如果審理不能在90天內完成,移民局應為申請人提供臨時性的工作許可(Interim EAD)。但是,如果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90天內沒能收到EAD卡,並且也沒有獲得臨時性的工作許可,申請人可以採取什麼措施呢?
針對這種情況,美國移民法基金會(American Immigration Law Foundation, AILF)考慮免費幫助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對移民局提起訴訟。AILF將組織所有符合條件的原告申請人進行集體訴訟。
根據AILF的說明,符合以下三點條件的申請人可以成為這項訴訟的原告:
如果在訴訟中勝訴,那麼所有參加訴訟的原告都能夠立刻獲得臨行性的工作許可,並且在正式的EAD卡發放之前保持更新,並持有此臨時性的工作許可進行工作。ILF還稱,這項訴訟將不會對EAD的申請產生不利影響。
因此,如果您的EAD申請碰巧遇到這個問題,並且您也希望通過訴訟獲得臨時性的工作許可,我們建議您向自己的律師或其它有經驗的律師進行咨詢,並且通過您的律師與移民律師協會(AILA)進行聯繫,參加訴訟。AILA不接受個人的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