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勞工部 就同一申請人多次申請PERM作了有關說明。
如果已經有了批准的PERM申請,而僱主為同一個僱員申請不同職位的PERM, 那麼勞工部就會要求申請人撤回第一份申請或者在不能撤回的情況下提交說明進行第二次申請的原因。目前,勞工部正在準備一份關於在怎樣的情況下可以接受第二次申請的FAQ。
勞工部還同時強調,如果已經獲得了批准的PERM申請,而僱主還為同一僱員提交同一職位的PERM申請,申請會被系統自動拒絕。但勞工部意識到這樣的申請有可能有其意義,例如僱員更換了工作地點等。那麼在這樣的情況下,僱主就要考慮兩種辦法:一是在第二次提交之前先先撤回第一次的申請;或者就是在前面的申請不能撤回的情況下,在第二次申請被拒絕之後,以書面形式解釋不能撤回第一次申請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