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目前的綠卡簽證排期系統,每個國家每年的綠卡簽證均有名額限制。如果某國的某個移民類別的移民人數超過了名額,多出來的移民申請只能按照遞交的時間順序等待處理,直到國務院公佈的簽證看板的截止日期變成在他們的排期日之後。需要注意的是,決定申請人是否有簽證名額可用的是申請人的出生地而不是其國籍或公民資格。根據有關規定,在有關移民簽證名額的問題上,香港、澳門和台灣被作為不同於中國大陸的地區來對待。也就是說,港澳台出生的移民申請人不受中國大陸移民簽證名額限制,無論是親屬移民還是職業移民。另外,此三地出生者也可參加綠卡抽籤 ,而中國大陸出生者則不能參加。
在移民簽證名額方面,香港被作為一個獨立的地區來對待始於1990年。當時美國國會通過了S358法案作了這一規定,這一法案於1990年11月份生效。並且,在97年香港回歸中國後這一法案也沒有發生變化。
澳門主權於1999年12月20日回歸中國。隨後,澳門出生的申請人也使用中國大陸的移民簽證名額。但是,2000年12月,美國國會通過法律規定澳門出生的申請人自2000年12月起適用於分配給葡萄牙的移民簽證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