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3是一種專門為到美國從事「專業職位」的澳大利亞公民新設立的可多次往返的簽證。簽證申請人需要在申請時必須具有美國僱主提供的「專業職位」。
E-3是為澳大利亞公民專設的,就像H-1B1 是為新加坡和智利公民專設的一樣。E-3對工作、薪水、以及申請人資格的限制等等都和H-1B很類似。但是,與H-1B簽證不同的是,E-3簽證的申請事先並不需要移民局的批准,而是和E-1/E-2簽證一樣,可以直接到美國的駐外使領館申請。申請人目前不可以在美國境內通過移民局申請轉換到或延長E-3身份。
E-3簽證每年大約有10, 500個名額,附屬申請人以及E-3簽證的延期不佔用名額。但在實踐中,E3簽證供大於求,所以名額不是一個問題。
和H-1B一樣,E-3也要求申請人必須從事專業的職位,定義如下:
如果專業的工作職位需要相關的執業許可或者其它的官方許可,申請人必須在申請批准前提交所要求的許可證明或文件。此外,僱主還有責任向美國勞工部提交勞工狀況申請Labor Condition Application 。
申請人還需要表明,他們在美國的停留只是暫時的,並且停留在美國的時間不會超過簽證和LCA的有效期。E-3簽證目前的最長有效期是2年。E-3簽證持有人最初會被允許進入美國居留兩年的時間。到期後簽證重新申請。E-3申請人在美國身份有效期內可以轉換僱主,且不需要申請新的簽證,但新的僱主必須申請新的LCA,且兩個工作的間隔不得超過10天。
E3 簽證
E1/E2 簽證
H1B 簽證
特定國家
是
是
否
名額限制
是
否
是
教育背景要求
是
否
是
現行工資標準要求
是
否
是
簽證期限
24 個月
最多5年
6個月
停留最長時間
最初2年, 可延期
最初有限制, 延期無限制
最長6年;
延期有限制
是否需要移民局對僱主申請的批准?
否
否
是
雙重意向
否
是
是
配偶可否工作
可以申請工卡工作
可以申請工卡工作
否
E-3申請人的配偶和孩子可以同時申請E-3D簽證來美國。附屬申請人並不需要一定是澳大利亞公民。簽證持有人可以在工作開始前10天進入美國,並且在工作結束後10天內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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