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1簽證是為條約貿易商設立的:主要簽發給由條約國公司赴美從事長期貿易工作的主管、經理或專業技術人員,以及他們的家屬。
怎樣判斷條約商人的國籍?
所謂條約國,是指和美國簽訂了通商航海條約的國家,具體的國家名單公佈在美國國務院出版的《外交事務手冊》(The Foreign Affairs Manual)。申請人個人以及他/她工作的公司都必須同時具有相關協約國國籍。個人在某國具有公民身份就意味著擁有該國國籍。而公司的國籍取決於占公司股份50%以上的所有人的國籍。但是,具有美國永久居留權身份的所有人的股份並不計算在內。
什麼是可觀的貿易( Substantial Trade)?
貿易指國際間貨物、服務或者技術的交換。可觀的貿易是指美國和協約國間達到一定數量的貨物或者服務的國際貿易。而這一貿易必須是現有的、持續的和大量的。可觀貿易包括三方面因素:
可觀的貿易並不能只是單一的一次貿易,無論這一次貿易的貿易額和持續時間如何。雖然有時候所有貿易的總貿易額很重要,但這並不是唯一的決定因素。交易的頻率以及持續的貿易流動也是同樣重要的考慮因素。過去貿易的存在以及對將來貿易的承諾對建立一個現有的持續貿易非常重要。因此,在貿易額較小的情況下,如果整體條件符合仍能夠構成可觀的貿易。另一方面,大額的貿易量也可以彌補其他方面的不足以構成有效的可觀貿易。例如:
主要貿易對像為美國
申請人公司與美國間進行的貿易額需要占公司國際貿易總額的50%以上。
管理、監督等重要職責
需要注意的一點是,E-1簽證是為公司的主要所有人或者承擔管理監督等職責或高級專業技能等與公司運營息息相關的重要職位的僱員設立的。普通技能或無技能員工不能申請E-1簽證。
申請程序
E-1簽證申請一般由申請人的永久居住地國的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處理。雖然申請也可以提交到其他的美國領事館,但與在申請人居住地國家的領事館相比可能會困難一些。如果申請人已經身在美國,他可以通過移民局來轉換成E身份或延長E身份。但由於移民局的審議一般僅限於文件審理。 其裁量的尺度可能與簽證官有所不同。再者,條約貿易和投資通常被認為是涉外領事所熟悉的業務範圍。 所以,移民局的批准文件在簽證官眼中沒有拘束力。
申請人需要記住的一點是,每一個大使館、領事館在處理申請的過程中都會有其自己的規則或習慣。例如,美國駐多倫多領事館就針對申請材料的組織,裝訂及內容等有其特殊的強制性規定。違反這些規定的申請不會被受理。
我們的服務
我們張哲瑞律師事務所可以幫您獲得在美國運行公司的一些個人需求。E-1簽證不論對於大的貿易商還是小生意都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如果您想知道是否符合E簽證的申請資格,可以直接發送電子郵件到張大欽律師的郵箱dzhang@hooyou.com 進行免費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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