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1日,美国移民局公布了EB-1A特殊技能人才RFE通知的新模板。公众可在2011年2月4日前对该模板表达意见, 查看该模板请点击此链接。
与旧模板相比,新模板有许多优点。在过去,一些RFE表达得不清楚,前后不一致,缺乏关于申请人案件的细节描述。现在,新模板使RFE更为规范和标准化。此外,这种新模板建议申请人用具体证据来证明案件的要点,对申请人更有帮助。以前的RFE模板比较含糊,律师和客户只能靠猜测判断移民局到底需要什么具体证据。最后,新模板的好处还在于,它可以指导移民局审案官员有针对性地评估送来的证据,并解释为什么这个证据不足或不能被接受。因此,整体而言,这些变化对申请人有利的一面是,美国移民局将采用一个标准化的流程,有针对性地指出申请证据的问题,并建议所需的新证据。
这一新RFE模板的主要缺点之一是它直接采用了2010年8月18日移民局发布的备忘录,将EB-1A评估过程分为两部分: 1) 评估申请者是否符合移民申请类别的标准底线,以及2)决定申请者的证据是否证明申请者达到了移民类别所要求的高水平专业资格。根据该备忘录,即使移民官发现某申请至少有三个条件满足了EB-1A的基本要求,即满足了第一部分的要求,但他/她仍可以在第二部分审核程序中,评估全部证据来拒绝该申请或者发送RFE通知。我们注意到,在该备忘录发布后,这种情况经常发生。根据新的RFE模板,这两步论的评估方法适用于移民局所有工作人员,因此,尽管移民官认可至少有三个条件满足了申请要求, 但很可能我们将看到更多的EB-1A案件会碰到问题。
总之,新的RFE模板既有利也有弊。总体而言,许多变化是有利的,因为它们使整个过程更加有序化和系统化。目前还不清楚新模板会不会对RFE流程带来其它更多的不利影响。鉴于绿卡申请及移民程序时有变化所带来的难度,我们强烈建议申请人在优秀移民律师的指导下完成申请。
在2010年里,我所获得了166件EB-1申请的批准。在2009年里,我所获得了210件EB-1申请的批准。如果您有意申请EB-1, 您可以联系张哲瑞律师作免费咨询: info@hooy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