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准备移民美国的人都有非英语语言的记录和文件。无论是什么文件,如果它们是你移民所需,移民局要求原件和翻译件一起提交。这对于像出生证明,结婚证书和其他重要的记录非常重要。与许多其他国家不同,美国政府并不会发出文件的核证译本。因此,我们收到许多关于翻译的问题,什么是移民局可以接受的翻译文件。
根据8 CFR Sec. 1003.33, 文件翻译:
任何由一方在申请中提供的外国语言文件,必须附有英文翻译件,和翻译人员签字的打印出来的证明信。这种证明信必须包括一项声明,翻译人员能够胜任翻译文件工作,而且翻译文件是翻译人员能力范围内的真实准确的语言表达。
此外,在美国移民局RFE 通知也这样说:
提交服务中心的任何包括外语的文件必须附有翻译人员完整准确的英文翻译,翻译人员要有将外语翻译成英文的语言能力。
在一般情况下,获得递交移民局翻译文件最好的方法是,让那些愿意在公证人面前宣誓证明文件翻译的准确性和能流利的使用英文和原文件语言的人来翻译。翻译人员应准备在另外一张纸上翻译,最大限度地模仿原始文件的样式,并保证翻译是准确的。我们认为,申请移民的外籍人士不应该自己翻译, 相关受益人的亲戚也不要进行文件的翻译,以避免可能的利益冲突。
为了得到一个被认可的翻译件,你必须先找到一个公证人。许多银行为他们的客户进行免费公证,许多支票兑现服务及其他一些公司也提供此项服务,但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公证人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公正翻译的本身,而是公证宣誓书,在宣誓书中翻译人员要发誓证明翻译是真实准确的,他们是精通英文和原文件语言的。然后翻译人员要在该宣誓书上签字。一旦公证人确认了翻译人员的身份(翻译人员须携带驾驶执照或护照到公证处),公证人将会在文件上加盖州章或其它图章,并也在宣誓书签字。
对于每一个外文翻译件,一个独立的宣誓书是必需的,所以最好是让所有的翻译宣誓书一次得到公证。在张哲瑞律师事务所,一个有丰富经验的移民律师可以帮助您确定您打算提交的文件是否是必要的,如果需要翻译,我们会帮助您准备一份宣誓书,以保证格式是正确的,并符合美国移民局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