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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移民大事回顾

在辞旧迎新之际,我们在这里总结了2011年里发生的一些重要的移民事件。

1. H-1B申请的新注册要求

2011年1月初,美国移民局公布了一条针对H-1B申请的新规定,准备对申请65000个常规名额或20000个留给美国硕士或以上名额的受益人雇主增加注册要求,即每一个准备提交H-1B申请的美国雇主将必须先在网上完成电子注册过程。

按照移民局的说法,该规定将为一些雇主节省成本,为另外一些雇主增加成本。那些在注册后未能被分配名额的雇主无需再递交申请,从而省去了一大笔费用,那些在注册后被分配到名额进而递交申请的雇主在缴纳例常的费用后,还要缴纳注册所需的费用,无疑是增加了成本。

2. 奥巴马支持留学生在美创业和全面移民改革

美国总统奥巴马在1月25日晚发表了一年一度的国情咨文演讲,誓言要重塑美国,加强创新,提高美国的国际竞争力,以应对新兴国家的挑战。他表示支持留学生在美创业和全面移民改革。

在谈及教育的话题时,奥巴马指出,一些外国学生来到美国大学学习,可是一旦他们完成获得高等学位,美国就将他们送回他们的国家,与美国展开竞争。这是没有道理的。他呼吁停止遣返那些有才华、有责任心的年轻人,因为他们可以留下为美国的实验室工作,可以在美国创业,从而为美国进一步做贡献。不过,奥巴马的这一表态更多是表明一种政治态度,与真正成为法案还有一定距离。

3. 一些劳工卡和回美证将合二为一

美国移民局在2011年2月11日宣布,如果今后一些申请人在递交身份调整I-485申请时,或在等待I-485申请处理的过程中,同时申请劳工卡和回美证,移民局会发放将两证合二为一的新卡。

该新卡在外观上和现在的劳工卡很类似,只是多加了一句话“可做I-512回美证使用”。移民局称,这种合二为一的新卡会为持卡者带来方便,免去以前一起带两张卡的麻烦。

请注意,只有申请人同时递交劳工卡和回美证的申请,才可以收到这样的新卡。

4. 美移民局加强移民文件送递服务

5月2日,美国移民局宣布全面实施安全邮件举措,旨在通过使用邮局的优先邮件服务,将一些移民文件安全、准确、及时地送到申请人的家中。

安全邮件举措是由移民局和邮局合作实施的,将帮助移民局确认把绿卡、回美证和劳工卡等重要文件送到申请人的家中。申请人通过邮局提供的邮件跟踪信息可轻松查询邮件的最新状态,移民局也可以确认邮件被送到正确的地址。

据介绍,邮局的这项优先邮件服务将比一般邮件服务快2到4个工作日。移民局建议,在申请人得知案件被批准后,如果等两周依然未收到批准文件,可以打移民局的客户服务电话800-375-5283查询。在电话中,申请人需要向移民局的客服人员提供收件通知上的一些信息。移民局的客服人员会告诉申请人邮件的查询跟踪号码和当前的状态,申请人稍后可以登陆邮局的网站www.usps.com输入邮件的跟踪号码进行查询。

5. 移民局收紧H1B流动规则的适用范围

H1B的流动规则 (Portability Rule), 简单地说,就是一个H1B专业人士在转换雇主的时候,只要向移民局递交了H1B转换申请,马上就可以开始工作, 而不需要等到新的H1B获得批准才可以工作。这条流动规则见之于美国21世纪竞争力提升法案,在2010年10月生效后,方便了很多外籍专业人士转换工作,为很多美国雇主所乐见。 因为流动规则的立法初衷是鼓励人才的自由流动,提升美国产业竞争力,所以,自从规则出台后的十多年,美国移民局对该规则的适用范围都是从宽读解。

但是,随着近年美国经济不景,失业率居高不下,移民局开始收紧该流动规则的适用范围。移民局在2011年4月7日发给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一个Q&A问答中从严读解流动规则,释放出政策性转向的信号。 在此之前,移民局只要求外籍人士采用流动规则转换雇主之前曾经拥有H1B身份。 自4月7日以后,移民局要求外籍人士在采用流动规则转换雇主之前的身份必须是H1B身份。

6. 美移民局放宽移民政策以促进就业增加

2011年8月2日,美国移民局(USCIS)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性强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主要着力于吸引国外具有卓著创业才能的人才,便于他们在美国高失业率的产业投资和创办新兴公司,增加就业岗位,以促进美国的经济发展。
新的举措主要涵盖了以下4个方面:

  1. 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的适用人群将扩展,能为美国增加就业的企业家将可以通过传统的劳工证申请(PERM)或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第二优先。
  2. 新举措将提高职业移民第五优先(EB-5)审查效率使之更加开放和积极

这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改变:

  1. 美国移民局(USCIS)筹划了加速对能增加就业的项目的审查程序并已准备付诸实施。并且,移民局会为EB-5申请人提供可选择的优先处理服务(Premium Processing Service),使用该服务需要缴纳额外的费用,但可以保证在15天内得到结果。(该文章稍后会介绍该项服务)
  2. 移民局正在筹备在EB-5签证需要和经济分析方面有专业知识的小组。EB-5申请者可以通过E-mail直接和该专业小组取得联络,以加速分析和解决他们的申请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3. 移民局正在召集专家意见委员会(expert Decision Board)用于对EB-5申请的相关问题提出决定。这个委员会将由经济学者和裁定人员组成并得到法律顾问的支持。
  1. 优先处理服务(Premium Processing Service)将适用于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的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EB-1(c))

移民局提供的优先处理服务(Premium Processing Service)会显著缩短审查时间至15天。也就是说,自优先处理服务申请表Form I-907被移民局收到起,移民局将会在15天之内向申请人发出批准、拒绝、拒绝意向、补充证据要求或展开反诈欺调查中的任一种通知。如果申请人收到提供更多证据的要求或者拒绝意向的通知,这个15天时限将会自移民局收到申请人对证据要求和拒绝意向的回复之日重新起算。 如果移民局未在15天内作出决定,优先处理服务的费用将被退还,但是,这个案子将会继续享受加速处理服务。

  1. 公司的拥有者将可以申请H-1B签证

移民局已经更新了它的FAQs用于厘清,只要该公司的独有拥有人能证明其公司可以与其建立有效的雇佣关系以符合H-1B签证的条件的话,受益人,即该公司的拥有人可以为自己申请H-1B签证。

7. 2012财年H-1B名额告罄

根据美国移民局网站11月23日的最新消息,2012财年的H-1B名额已经于11月22日完全用尽了,而早在10月19日,为硕士学历以上的申请者预留的名额就已经用完了。移民局同时宣布,于11月22日以后收到的H-1B申请都将被拒绝。当然,那些免名额的H-1B申请依然可以提交。

根据I-129 表格,主要的免名额原因有:如果您的雇主是,A. 高等教育机构;B. 高等教育机构下属的非营利组织; 或C. 非营利研究机构或政府研究部门,您的申请不要名额; 如果您将到上述组织做重要工作或者I-129申请的目的是修改或延长现在已有的H-1B 身份,申请也是不要名额的。如果您在六年内成功申请过H-1B;申请找回没有用过的H-1B时间;或在移民申请基础上申请第7年的延期,并且之前的申请是需要名额的,那您这次的申请也是免名额的。

免名额的申请可以在一年中的任何时候进行,但受名额限制的申请则只能等到2012年4月1号, 申请2012年10月1号开始的H-1B 了。

8. 众议院通过职业移民公平法

犹他州众议员Jason Chaffetz发起的职业移民公平法案(The Fairness for High-Skilled Immigrants Act (H.R. 3012))在11月29日于美国国会以389票赞成,15票反对获得通过。此法案的目的在于废除目前职业移民签证中每个特定国家的签证数量不超过总数7%的规定。此法案还将亲属移民签证的比例限制由总数的7%上调到15%。

该法案的未来影响有:

  1. 在总数上来说,即使法案生效,职业移民的签证数量不会变,会保持在140, 000个。
  2. 对与想要申请EB-2的中国及印度朋友来说这是一个好消息。长年来因为中国和印度的申请者很多,每年的名额都不够用。如果取消每个国家的名额限制,中国申请者就会与其他国家的申请者共享每年EB-2职业移民的名额。即使每年的名额都会被用光,中国的申请者还是能争取到比之前总数的7%更多的名额,进而推动EB-2的排期前进。
  3. 然而对于别的国家的申请者,这并不是一个好消息。失去了国家限制会导致所有的EB-2名额被用完,进而所有申请者都会有一个排期,而不像目前除了中国与印度,其他国家的EB-2都没有排期。

9. 移民局将推出全新网上申请系统

美国移民局局长Alejandro Mayorkas先生表示移民局最新的网上申请系统已经进入到了测试阶段。这项新系统被称为 “改革系统(Transformation System)”,旨在让移民局由“纸质办公”最终发展成“网上办公”,以达到节约成本,减少失误,保护环境的目的。

新系统的优势就是可以让移民或非移民申请无纸化,所有步骤都可以在网上进行,简化了过程并节省了时间。申请者及律师再也不必通过邮寄提交材料,而是直接上传证据的扫描文件。这样一来,不但可以节省邮寄费用与时间消耗, 更可以避免由邮寄产生的各种问题。对移民局来说,每一个申请都是一个独立的文件,这样就不会出现丢失文件和弄混照片的情况了。

介于整个移民问题的复杂性,移民局不能立即为全部的申请种类提供网上申请服务,因此其将分次推出更新,每次更新应用到一个新的移民或非移民种类,最终涵盖所有类型的申请。第一次更新涵盖的是“延长/更改非移民身份”(Extend/Change Nonimmigrant Status)(I-539表格)这一种类。

在移民局的官方博客上有新系统的演示视频供在线观看,地址为http://blog.uscis.gov/ 。 通过视频可以发现,系统在要求用户注册后,首先通过询问问题的方式,来判断用户是否适合目前申请的移民或非移民种类,进而一步步的引导用户提供申请所需要的信息,简化了表格填写。之后用户可以通过附件的形式上传申请所需要的材料的扫描文件,并在网上交费,整个过程就全部在网上完成了。

10. 2011年职业移民签证排期

在2011年里,EB-1类职业移民申请一直有签证名额可用。

对于中国大陆和印度的EB-2类职业移民来说,截止日前移的幅度很大。在2011年1月,中国大陆EB-2的排期截止日为2006年6月22日,印度EB-2的排期截止日为2006年5月8日。但到了2011年下半年,EB-2的排期进展很快,其中2011年7月EB-2排期前进约五个月,10月EB-2排期向前推进3个月,11月EB-2排期前进三个半月,12月EB-2排期大幅推进四个半月至2008年3月15日。在2011年12月9日美国国务院公布的2012年1月最新的移民签证排期中,中国大陆出生的EB-2申请人的截止日期更是推进到2009年1月1日,比2011年12月的排期截止日足足推进了9个月半月。总结来说,如果按照2011年年初的排期来推断,中国大陆EB-2申请人要等上五年左右才可递交身份调整申请,但是随着2011年下半年排期的快速前移,中国大陆EB-2申请人可能只需等待三年左右即可递交身份调整申请。

对于中国大陆和印度的EB-3类职业移民来说,截止日的前移比较缓慢。在2011年1月,中国大陆EB-3的排期截止日为2003年12月15日,印度EB-3的排期截止日为2002年2月1日。到2011年12月,中国大陆EB-3的排期截止日前进到了2004年9月8日,印度EB-3的排期截止日前进到2002年8月1日。

我所成就

在这一年里,我所共获得了286件NIW申请的批准, 206件EB-1申请的批准,815件I-485申请的批准,269件H-1B申请的批准。

此外,在EB-5投资移民方面,我所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2011年7月25日,我所律师代理的一个位于加州的EB-5投资移民地区中心(EB-5 Regional Center)获得美国移民局批准。目前,我所的多名律师正在为更多的客户办理EB-5投资移民地区中心以及EB-5申请。
 
在2012年来临之际,我们先要衷心的感谢移民局官员,感谢他们在审理我们的申请以及改进行政程序中所付出的辛勤努力。

最后,我们更要感谢众多客户一年来对我们的支持、信任及厚爱,祝愿他们及他们的家人在新的一年里健康快乐,万事如意,尽快实现美国之梦!

(09/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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