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初,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到美国移民局的通知,告知我所为客户申请的新EB-5区域中心成功获得批准。该申请于2013年2月被递交到移民局,仅用了八个月的时间就获批,这比移民局公布的平均处理时间九个月短了一个月。
递交EB-5区域中心I-924申请必须包括几个关键的因素,如果任何一个关键证据缺失,就可能会收到补件通知(RFE)。首先,申请的区域中心必须证明它将在某个具体的地点运作,辅之以地图证明,并说明要从事哪种行业。其次,申请必须提供证据表明每个拟投资该区域中心的投资者满足工作机会要求。创造工作机会的证明文件包括经济影响报告,财务预测报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文件,以及私人的职位安置备忘录,购买者的问题清单,募款预定合同,有限合伙人的合同和由第三方保存的专项合同等等。此外,还必须仔细准备区域中心的商业计划,强调满足创造工作机会的要求,并确保遵守相关规定。
I-924申请材料应该包括区域中心的组织架构文件,申请证书的复印件,美国税务局发放的雇佣税号,建立区域中心的同意书,公司规定,区域中心的关键成员介绍等。它还应详细列出区域中心建立的新企业的商业结构,提交公司章程,投资合同,专项合同,证书,执照,信件或备忘录等。
根据移民局的统计,在 2010财年,共收到152个 I-924申请,有 78个申请被批准,41个申请被拒绝,批准率仅为 51%。2011财年, 移民局收到 278个 I-924申请,批准了123个申请,拒绝了58个申请,批准率仅为 44%.
根据一个非盈利机构( IIUSA, the Association to Invest in the USA)的统计, 移民局在2013财年的一二季度共收到 325个 I-924申请,已经批准了65个申请,拒绝了 13个申请。因此,这一时期的批准率目前仅为 20%.
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此次又获得区域中心申请的批准。在此之前,我们已为客户成功获得区域中心申请的批准。我所对区域中心公司并无所有权。如果您考虑提交I-924区域中心申请,请发邮件至 info@hooyou.com. 我们经验丰富的律师们会和您合作,代理您建立和申请区域中心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