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4日,美国国土安全部宣布,自2015年5月26日起,某些H-1B签证持有人的H-4配偶将可申请工卡,在美国合法工作。我们知道,按照当前的法律规定,H-4配偶是不能在美国合法工作的。这一规定的实施,将会使以下这些人士受益:
1. 已经获得I-140批准的H-1B签证持有人的H-4 配偶;
2. 或者按照AC21法案的规定,在H-1B签证满六年后可继续合法在美国工作的H-1B签证持有人的H-4配偶,这包括两种情况:
(1) 根据AC-21法案104(c)条规定,如果外籍申请人的I-140申请已经获得了批准,但因为没有移民签证名额而无法递交I-485,申请人在H-1B签证6年期限届满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以3年为期限的延期。
(2) 如果H-1B持有人已经提交了职业移民I-140申请或者PERM劳工证申请,并且该申请是在H-1B满6年期满前至少365天提交的,那么移民局将接受H-1B签证满6年期限后的延期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提交H-1B申请时, I-140申请或PERM申请提交已经满365天,或者到H-1B到期时将满足申请提交满365天的要求, 只要该绿卡申请进程没有结束,H-1B持有人就能够以一年为期限进行延期。
据移民局估计,此规定实施后的第一年将会使多达179,600人受益,以后每年也将有55,000人受益。满足条件的H-4配偶要提交I-765表,和其它文件,并交纳$380的申请费。在移民局批准申请及获得EAD卡后,H-4配偶就可合法在美国工作。
我们认为,这一规定的实施将会使众多的中印两国的NIW申请人及配偶受益。目前,对于出生在中国大陆和印度的NIW EB-2申请人来说,需要等待较长时间的排期才能递交身份调整申请。因此,NIW申请被不少人视为“鸡肋”。在EB-2开始排期后的这些年里,有相当一部分的已经获批的NIW申请人需要保持H-1B身份工作,其H-4配偶无法工作。如今,一旦该规定正式实施,这些已经获批的NIW申请人的H-4配偶就可以申请工卡工作,虽然依然需要等排期,但是家里的境况会大为改善。因此,我们更要鼓励大家,只要满足申请NIW的条件,就要尽早申请,为自己的配偶创造工作条件,夫妻双双共建幸福家庭。
其实,长期以来,我们一直鼓励我们的客户尽早递交NIW申请。在2008年,我所获得了402件NIW申请的批准。在2009 年,我所获得了430件NIW申请的批准。在2010年,我所获得了223件NIW申请的批准。在2011年,我所获得了286件NIW申请的批准。在 2012年,我所获得了351件NIW申请的批准,同时获得了245件EB-1申请的批准。在2013年,我所获得了357件NIW申请的批准,同时还获得了216件EB-1申请的批准。在2014年1月到12月,我所获得了203件NIW申请的批准,同时还获得了246件EB-1申请的批准。
如果您不能确定您是否符合申请NIW的条件,您可以联系张哲瑞律师作免费咨询: info@hooyou.com 。张哲瑞律师会帮助您选择最适合您的申请类别,并为您提供具体的申请策略。
点击下面的链接,可参见消息的英文原文:
http://www.uscis.gov/news/dhs-extends-eligibility-employment-authorization-certain-h-4-dependent-spouses-h-1b-nonimmigrants-seeking-employment-based-lawful-permanent-res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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