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尼本名约翰·卡森,是著名娱乐电视节目主持人。每次他的节目都以“琼尼来了”为开场白。时间久了,很多观众只知琼尼而不知他的本名。他除了主持节目,还成立了约翰·卡森服饰公司,自任CEO,制作男性服装和化妆品,并经常在产品广告中使用“琼尼来了”这句广告词。但他从未注册过“琼尼来了”的商标。
卡森的公司开张几年来,借琼尼的大名,营利节节升高。不过,人红是非多。有一天,突然有人向卡森举报,说密西根州有人注册了一家“琼尼来了便携式马桶公司”,并大做广告卖马桶。卡森听说有公司把他的名字和马桶放在一起,自然心中不快,便委托律师与对方交涉。但那家马桶公司并不买帐,坚持使用“琼尼来了便携式马桶公司”的名字。卡森决定以侵犯“知名权”为由状告这家马桶公司。
“知名权”并不见于美国联邦法,而是美国各州普通法赋予各界名人的一项权利。“知名权”主要是为了保护名人的商业利益。在商业社会中,名人的身份和形象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一种默默无闻的化妆品如果冠上好莱坞明星的名字很快会蜚声世界,创造巨额利润。因此,明星的名字和形象是一笔可观的财富,属于明星本人所有,未经允许,其他人不得使用。这就是美国普通法中明星的“知名权”。
在卡森诉“琼尼来了便携式马桶公司”案中,马桶公司承认知道约翰·卡森主持的电视节目,也知道“琼尼来了”是这个节目的开场白。但马桶公司坚决否认使用了卡森的名字和形象,因为“琼尼来了”既不是卡森的名字,也与卡森的形象无关,只是一个电视节目的开场白。基于这种理由,马桶公司要求法庭驳回卡森的起诉。
马桶公司的论辩说服了联邦地区法院。法院判定,约翰·卡森的“知名权”在于约翰·卡森这个名字和约翰·卡森本人的形象。卡森的开场白“琼尼来了”并不等于约翰·卡森的名字。马桶公司一没有使用约翰·卡森的名字,二没有使用约翰·卡森的形象,所以没有侵犯他的“知名权”。这家马桶公司可以继续使用“琼尼来了”的名字。
卡森对这项判决不服,便上诉到联邦上诉法院第六巡回法庭。上诉法庭指出,地区法院对“知名权”解释过于狭隘。“知名权”不仅保护名人的名字和形象,而且保护名人的“身份”。“身份”含义极为广泛,包括名人的一些形象、动作或语言特征。这些特征可能如此独特,以至于人们一见到这些特征便会把它们与某个名人联系起来。
在解释“知名权”保护名人的“身份”时,上诉法庭引用了拳王阿里诉《花花女子》案。《花花女子》杂志某期封面画了一位男性拳击手站在拳击台上,而一位赤裸女子双手被缚坐在拳击台一角。画面下方写着“拳王”二字。虽然画面上那位拳击手可能会让人联想到拳王阿里,但那并不是阿里的照片或画像,而且整个画面和文字解释都没有出现阿里的名字。但阿里还是把《花花女子》告上法庭,指控《花花女子》侵犯了他的“知名权”。法庭在判决时指出,画面上拳击手的形象加上画面下方“拳王”的文字说明足以构成拳王阿里的特征。《花花女子》因此非法使用了拳王阿里的“身份”,侵犯了阿里的“知名权”。卡森诉“琼尼来了便携式马桶公司”案类似于“拳王阿里”诉《花花女子》案。虽然马桶公司没有使用卡森的名字和形象,但“琼尼来了”作为卡森主持节目的开场白,已经成为辨别卡森“身份”的独特特征,其他公司未经授权不得使用,否则便是侵犯卡森的“知名权”。
约翰·卡森在上诉庭打赢了官司,那家马桶公司却不得不改名。看来,小马桶要傍上大明星,如同屌丝拉到土豪,不是一般的难啊!
我所开通了微信帐户,用户名为:美国法律。欢迎扫描下面的二维码关注我们: